3天前 回答问题
你的答案正确,但是啰嗦(photo重复);题目答案正确,而且简介;原因:表示所有格只是of的功能之一(如果你去上“正经”的翻译课,专业老师会告诉你of有13种译法)。a photo of ... 此处理解为“主题是/描绘的是......”的照片。所以,如何避免你答案的啰嗦呢? The photo ... was a photo of..., 常见做法是“同义互换”:be of... 的含义就是“关于/描绘......”的。所以你们两个答案都对,但是题目答案更佳,因为后者避免了photo的重复。一家之言,仅供参考;勤查英英,必有收获!
3天前 回答问题
我们把问题简化下。1. 动作有长(持续)短(瞬间)之分:只要你愿意,你可以睡觉睡一整天,读书读一下午,所以类似睡和读这类的动作属于长动作;无论你愿意与否,进来就是进来了,出去就是出去了,不可能不停地处于进来/出去的过程中,所以进和出之类的动作属于短动作;2. 能否替换问题:80%的通常:while连接两长;when连接一长一短;20%的例外:when连接两短;when连接两长,特别是一长是另一个长的时间背景,如:When I was living in Changsha (背景), I worked as a teacher.用一般过去时和过去进行时的区别:这个区别和when/while没有关系,也和是否“过去”没有关联。一般时——强调状态;进行时——强调动作;所以:I work as a teacher. -->强调状态-->持续 --> 每天教书--> teacher 是我的Job;I'm working as a teacher. -->强调动作-->正在进行的动作 -->正在教书(动作)不等于 我是老师(状态);上面讲的理顺了,你的两个问题就可以自己回答了。一家之言,仅供参考;勤查英英,必有收获!
2025-10-20 01:24 回答问题
基本功不牢啊,snoopy网友。何谓A is B? A is B means A=B, 如果AB之间不相等,就不能说A is B (小说的比喻手法除外), I'm a teacher 之所以正确,因为此时I= a teacher, a teacher = I。所以不要被中文“是”误导,中文可以说“人生就是一场梦”,但是英文不能说Life is a dream. 因为Life和a dream是两个不同的东东,不能直接划等号。同理,which way = 方向,to the shop = 地点,方向和地点是不同的概念,所以A错。除非改为which way to the shop is一家之言,仅供参考;勤查英英,必有所获!
2025-10-16 11:04 回答问题
关于surf问题,你的理解没错,牛津等权威词典确实把网上冲浪标记为及物动词,但是用于不及物动词,也不能说错。因为国人学英语,喜欢把某本词典/语法书当作使用英语的唯一标准。实际情况是,老外只把词典当参考,偶尔使用的参考,并不会对照字典亦步亦趋地来使用英语。就像我们现在说中文,写文章,有些字词的使用,也不见得都符合《新华字典》的规范(毕业后,还有多少人经常使用《新华字典》?),还不是都“随大溜”——大部分是受社交媒体的印象。这种”随大溜“的现象,中西方其实都差不多的。所以聪明的英语学习者,都去追主流的报刊杂志,而不是抱着某本权威字典或权威语法书死坑;关于payment的理解,其实你看原文用的介词by,就应该知道by后面接的是(租车)方式方法,所以后面起解释作用的payment就不可能指金额——因为原句谈论的是租车方式,不是谈论租车价格。要理解某个单词在某个句子中的含义,就不能脱离该句子的语境,孤立地看单词在字典中的释义。all day = all day long = 整(个白)天,其反义词是“整夜”= all night牛津字典的解释:朗文字典的解释:一家之言,仅供参考;勤查英英,必有所获;要有所获,必须得法;
2025-10-13 20:32 回答问题
你这里的分析没什么问题,far修饰整个too late短语。但你的提问是“两个副词修饰形容词时,两副词之间的关系”,所以要再提炼一下:1. 只有形容词前面的副词都属于程度副词,才能形成你所说的类似“俄罗斯套娃”般的嵌套关系,比如 way--> (too late), much--> (too late), a bit too --> (too late); 2. 除此之外,一般是副词并列,共同修饰后面的形容词:genuinely, truly happy = (genuinely+truly) --> happy有规则,必有例外,一下子想不起有哪些例外。看看其他老师有没有补充。不过既然是例外,就不会很常见,以后遇到了,见一个记一个就是。一家之言,仅供参考;勤查英英,必有所获!
2025-10-13 02:09 回答问题
其实你要多点自信,个人觉得你的分析已经相当靠谱了。不过要指出的是,这句话如果做语法分析,它已经涉及到“结构歧义”了—— as you are 既可以分析为状语,也可以分析为定语,两种分析,语义上都能解释得通,而语法上,做定语还是状语,看你运用哪种语法框架。比如说,如果是传统语法框架,as多视为从属连词,常引导状语从句;而在生成语法框架中,as的功能被扩展为具有关系代词的功能,as分句后面的Empty Category,逻辑上都指向you,所以多半会分析为后置定语。结论,无论是视为定语,还是状语,都不会改变原句的意思:只爱真实的你,而非勾勒的影。一家之言,仅供参考;勤查英英,必有所获!
2025-10-08 01:00 回答问题
你有时候给人的感觉是单纯为了分析而分析(这已经违背语言学习的本质和目的了)。你列举了两种分析,一种是连自己都有所怀疑的”把west拆掉......",另一种是权威字典(韦氏词典)告诉你了 out west (或者大写W,out West)为习惯用语;那么做为学习者,还有什么好纠结的呢?放弃字典的解释,而去思考自己都怀疑的分析?实在不放心,可以把字典的解析代入原句:固定的方位副词out west表示“在西部”这个大的区域,后面的指示副词here表示说话者所在的具体位置(这儿/此地),“为了找他而长途跋涉来到西部(out west)这个地方(here)” 至于你说的“不及物动词+all the way”的这种结构,既是一种可以语法解释的结构(副词短语all the way修饰前面的动词,强调该动作的完整性和距离感),又因为短语 all the way和动词的搭配即固定又高频,所以它也有习语的意味了。你说”She came here for you“,听者只知道你说了一件事。而”She came all the way here for you." 听者立马会感觉到她付出的努力和这段路程的不易。一家之言,仅供参考;勤查英英,必有所获!
2025-10-07 18:29 回答问题
informal 和 formal 是告诉你某个单词用于什么场合,而idiom只是告诉你这些单词是逐个使用,还是打包使用,所以它同样也要遵循“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潜规则。日常交流中,你可以用 a piece of cake,a cup of tea 来表示做某事是“小菜一碟”,但很难想象你撰写正式的商业报告的时候,也会写出类似“并购该公司纯属小菜一碟,可以说是手到擒来”的语句。一家之言,仅供参考;勤查英英,必有所获;
2025-09-07 02:39 回答问题
我倒是觉得这里没必要分析得那么复杂,自己和自己过不去,哈哈。遵循字典,直接当名词好了。
2025-03-14 15:02 回答问题
从另外的角度,补充一些个人看法吧。个人认为,火警网友可以说是坛子里为数不多的真正heavy reader,特别是考虑到他并非从事英语教学工作。其阅读范围之广、数量之巨,有时候让我这个教英语的都觉得有点“汗颜”,甚至一度怀疑他是哪家公司的人工智能体。火警的解答很多时候,并非单纯的“搬运”,或者说引经据典吧,所以看他的解答不能只简简单单看他敲出的那些个汉字、单词等。比如他这句“没想到论坛有人研究这么古老的东西,当然这也不算古老,还算是现代,距今快2个世纪了”,你如果是善于学习的话,其实你就可以悟到你问题的答案了:Leigh Hunt是19世纪的散文大家,而现在是21世纪了。所以把19世纪的东东拿给当代初中生看,不改编能行吗?先不说语言这个东东,其遣词造句5年一小变,10年就一大变,200多年?不可想象(所以“McGuffey Readers”出版后也一再修订,先后出了6版就是这个原因)。单说Leigh Hunt是英国人,你就要想到英式和美式的用词本就有不同,不改编怎么行?以原文首句为例,包裹玉米的那些个叶子,英式英语叫cobs,但美式英语用ears。所以,原版和改编版,二者没有可比性的——大家写作目的和目标受众都不一样,怎么能互比?站在初中生学习的角度,当然是改编版强,这点是毫无疑问的。但你站在Leigh Hunt的角度是不是又觉得有点冤屈——我又不是写给初中生看的,何况是美国的初中生!我也没那个为下个世纪、下下个世纪的读者而写的觉悟!这就好像不给任何前提条件,就要你判断《三国演义》和《三国志》哪个更好一样,不可能的。所以你的第二个问题,没有答案,也不需要答案,因为比较起来没有任何实际意义,何况对文学的解读,一千读者就会有一千哈姆雷特,很难说谁好谁不好。所以火警是聪明人,不加评论,当然,凡哥也不傻,哈哈。喜欢评论的,都叫评论家,而评论家其实是没有门槛,不需要训练的。但是,如果你说这个改编版的中译,你看到好几个版本,想讨论下哪个版本更好,那这种讨论可能对你的学习提升,帮助更大,更有实际意义。至于你的第一个问题,其实与语法没太大的关系,而与不同时期的作者文风相关。which指代“手”,这个应该没有疑问。那么有无which的区别何在呢?为了更好理解,我先简单地翻译一下,进行对比(注意打双引号的地方):原:……那只手正勾勒出一道道令人惊叹的线条;而“这只手(which)”如果在它勾勒时不露一丝丝颤抖,无非是有爱作为坚定的依托......改:……那只手正勾勒出一道道令人惊叹的线条;如果在它勾勒时不露一丝丝颤抖,无非是有爱作为坚定的依托......先看原句,分号前为句子的主要信息(手勾勒线条),分号后用which引入额外信息(等同于非限定定从),提供了手的细节性描述(稳定这一特征)—丝毫不抖。所以分号虽然分开了主次,但是which确保了分号前后两个部分的紧密连接,呈现出想法的连续性效果,上下句连贯的强化,使得整段话类似:勾勒出线条的手——之所以不像食堂打菜阿姨的手那般颤抖,是因为心中有爱啊......句与句之间,如流水般平稳过渡,两个字:丝滑!说得有逼格点,就是:更好地体现出古典文学所具备的那种层层递进的韵味和深层的文学性......再看改编的,去掉which之后,“if it does not...", 就由原版的“连为一体”般的非限定定从变为相对“独立”的条件从句,由原来的诗意描写变为逻辑简单阐述——如果A成立,B就会发生。这样写的好处是平铺直叙,大白话般的描述,隔壁卖菜大妈都能懂,不要说教室里的初中生了。不好的地方就是,语句中间的这种“独立"会稍显“突兀”,从而破坏了原版语句的连贯性,内在的节奏被打乱——原版中每个从句都建立在前一个之上,而且which还和最后那句的“which has a right......"构成某种微妙的平行结构。英语文学有所谓的黄金期(16世纪末至17世纪初),那个时期的作者在哲学和文学作品中,都偏爱运用“which”这类关系代词来编织复杂而精致的句式,(这种文风在当代英语中已不多见),特点是which后面不加逗号,嵌入复杂句式,层层递进,体现古典文学所谓的修辞韵味。不过在这种语境下,“which”所引导的并非简单的陈述,多半是条件或描绘。比如莎士比亚的《麦克白》(Macbeth, Act 1, Scene 3, 1606):“...That function is smother'd in surmise, which if it doe not vanish,...”而到了黄金期后期(18世纪末至19世纪初),作者们倾向于在which后面加逗号。严格区分限定与非限定从句也始于这个时期,逗号的运用得到重视。如简·奥斯汀《傲慢与偏见》(Pride and Prejudice, 1813): “...or where natural beauty had been so little counteracted by an awkward taste, which, if it prevailed elsewhere, would have spoiled the view entirely.”而现代英语(20世纪至今),英语结构有日益从简的趋势,which的使用大幅减少,简单直白的句式日益成为主流,因为快餐文化大行其道啊。将以上三个时期的不同写法运用到你的原版例句,有可能是这个样:1 “... and which if it does not tremble to write them, it is because Love sustains…”类似伊丽莎白时代(黄金时代)的紧凑感,古典而递进。2. “... and which, if it does not tremble to write them, it is because Love sustains…”更接近Jane Austen 和 William Wordsworth的舒缓诗意,带有“黄金末期”的文学化韵味。3. “The hand doesn’t tremble writing them because Love sustains…”去掉“which”,直白现代。一家之言,仅供参考;勤查英英,必有所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