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号的总用之一就是引出同位语。例如, I chose three people: Tom, John and Kim. 本句中的冒号就是引出同位语all。改为逗号也可以,但用冒号并不错。只是冒号不及逗号常见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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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thers = other homes。Some designs are better than others. others = other designsothers在此为代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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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ke + 时间名词作宾语+to do不定式 通常用于以下结构中:1 It takes/took (sb) time to do sth. It为形式主语,不定式为真正主语。It took him one week to write the report. 2 Sth takes/took (sb) time to do. 不定式为必具性状语,且主语在逻辑上是不定式的宾语。The reprot took him two hours to wri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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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w little引导名词从句,可能是疑问分句,也可能是感叹分句。所以需要根据上下文逻辑分析。如果how little表示的是the degree的多么少,则为疑问分句。如果表示的是extremely little的意思,则为感叹分句。所以我觉得第一和第三句为疑问分句。第二句为感叹分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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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从句假设的条件在现在或将来有可能实现, 现代英语用陈述语气。但在早期英语中用动词原型式虚拟语气。这种虚拟语气形式现在主要见于法典或法律文献中。偶尔有人采用仿古体使用,给人之乎者也的极其正式的感觉。所以日常英语中已经完全用陈述语气代替了虚拟语气。正式书面语中,仍可在真实条件句中用should do形式。还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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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一本现代语法书,研读一下书中关于将来时间的七种表示法以及它们之间的区别,你就解决了这个问题,并且能知道这里目的二字为什么要打引号。这才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一劳永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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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at might have been中的be为不及物动词,不是系词。等于exist。即 what might have exis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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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expected为形容词,与the连用使其名词化。for表示目的,不可以表示材料或工具。原翻译是不准确的。可以理解 for the unexpected = for the unexpected results. 即房子可以盖得达到一种出乎意料的效果、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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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词作状语修饰哪个动词,就与哪个动词的逻辑主语一致。所以如果分词修饰的是谓语动词,谓语动词的逻辑主语就是句子的主语,所以分词逻辑主语也是句子的主语。如果分词修饰的是作宾补的动词,而宾补的逻辑主语为句子的宾语,那么分词的逻辑主语也就是句子的宾语。所以,不能说分词作状语,分词的逻辑主语一定是句子的主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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