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之所以“不明白”,是没有真正理解所谓剑桥体系下的“modifer”究竟是何意?也就是说它的核心逻辑是什么?不识庐山真面目,自缘身在此山中。那提供一个思路供参考:不妨先跳出来,从整体上来看看:
传统语法中的定语和状语应该不陌生?那各类定语从句和状语从句也不会陌生?那你有没有发现,它们都是起修饰作用,都是修饰语,但是形式上,“定语/状语”和“从句”割裂了!起同样的作用,形式上居然被割裂开来,好不好呢?这个可能见仁见智,但有大佬觉得不好。所以你所谓的“剑桥体系”,就用“modifier”概括所有“修饰性成分”,再通过“adjunct(附加语)”区分它们的整合程度(词组内 还是分句内),从而避免传统语法中的割裂。
所以你的问题就很好理解了—都是modifer,只是分析层级不同罢了:
a beautiful girl. 这里的beautiful是modifer,它属于词组的内部结构,所以它不是adjunct;
She sings beautifully. 这里的beautifully同样是modier,但是它属于分句层级的修饰语,所以它是adjunct—属于分句的附加部分;

老师们好!这是来自《剑桥英语语法学生版》,这里我有点不明白,这说修饰语是整合在分句结构里的附加语,说明修饰语是分句层面成分啊,但问题是,动词词组修饰语是这样,那为啥又把名词词组、形容词词组、副词词组的修饰语看作词组内部修饰语呢?这不矛盾吗?怎么名词词组的修饰语是名词词组内部成分,而这里又是分句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