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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4 19:36 回答问题
我们经常说“日常”,“口语”、“非正式”等等,究竟怎么才叫“日常”?怎么才叫“口语”?怎么才叫“非正式”等等,还有怎么才叫“少见”,怎么才叫“罕见”等等,可能我们都没有具体的概念。字典等参考书的解释见多了,不妨换个思路,看是否有新的突破。我想,说到日常交流所谓真实语料,除了和老外真实交流之外,影视作品的对白应该最有发言权了,那么give me it这种所谓“常见表达”,在古今影视作品中,究竟出现有多频繁呢?下面截图是从众多含有“给我某个东西”含义的对白中截取的(原超10万条),这样大家会有个直观印象:老外在表达“把它给我”的时候,give me it究竟有多频繁(10万分之几)?在搜索结果的前面20条中:最近的一条give me it对白出现于2009年。然后才第21条开始:从第21条起,give me it 踪迹全无,使用频率10万分之12,也就是0.012%的使用频率。以10万为基数还是保守估计(因为数量之庞大,电脑无法显示确切数字,只能显示100000+),所以在现代,give me it的使用频率连0.01%都不到!而且2009年迄今已过14年。有童鞋可能认为14年不算什么。但是我想说的是,语言这玩意,特别是英语,基本上是5年一小变,10年一大变,哈哈。所以,对于不是考古式英语的学习者而言,把时间精力放在连0.01%的使用频率都不到的语言现象上,似乎/可能/也许非智者所为?以上数据不能算准确,只让大家有个比较直观的印象。一家之言,仅供参考;勤查英英,必有所获!
2023-11-20 14:40 回答问题
谢邀。其实网译和你的翻译,表达的意思都是一样的:我在看,你也在看,这个时候(我们都在看的时候),我爱上了你。网译“看着《卡萨布兰卡》这部片的时候,我爱上了你"---什么时候爱上你的?看这部电影的时候。如果看电影的时候,你不在场,那多半只能“想”起你,你在场,才有可能爱上你,这是表达的习惯。况且,从歌词可以知道,我和你都在看这部电影;你译“我爱上了正在看《卡萨布兰卡》的你”--也没太大问题:如果我不在场(不在看电影的现场),我又如何知道你正在看《卡萨布兰卡》?所以,你的理解和网译的意思,没有什么太大的不同一家之言,仅供参考;勤查英英,必有所获!
2023-11-14 21:51 回答问题
一些同义词意思之间的微妙区别,是要在大量阅读的基础上去体会的。之所以是微妙区别,很难单凭一些抽象的描述就能体会。consider...as...常用于通过特定方式的思考,其结果多半基于评估,是一种深思熟虑后比较慎重的意见。比如“我认为凡哥不适合当老师”,如果这是你慎重思考后的结论,那就可以用这个短语(当然这里就要用否定句了);如果这更多地是凡哥在你眼中的样子,就可以用下面的:see...as...这种观点往往与深思熟虑的判断无关,更多地是来源于你的直接感知:我认为凡哥不是个好老师--表明你看到或想到凡哥时,凡哥带给你的明显特征。regard...as...这条短语是在consider...as...的基础上,增加了某种敬意或尊重的味道,是一种更为正式的既定看法。所谓既定,就是这种观点有可能是普遍看法或有着证据的支持。如果你用词不太讲究的话,上面三条短语是完全可以替换使用的。一家之言,仅供参考;勤查英英,必有所获!
2023-11-12 19:03 回答问题
1. 这个我和好题老师的看法一致,而且紧随其后的句子“because they didn't look at it the same way as I did”也可以看出,作者的想法和很多人不同;2. 并不矛盾。根据现有文章来看,作者应该也是得了癌症之类的不治之症,虽然年纪算不上老,仅50来岁而已(在国外,50开外也不过属于中年人而已)。所以,如果一个人真的年龄很大,得了不治之症,亲朋好友可能容易接受点(生老病死,人之常情)。但仍在当打之年,确时日不多,亲朋戚友自然就相对难以接受(they find it unacceptable)。文章前面提到,作者的孩子都以长大成人(没什么牵挂了),所以作者觉得如果自己能坦然面对死亡“make some sort of peace with it”,那么身边的亲朋戚友也应该能接受这个(身患不治之症)事实。没料到自己想得太简单了。这里的give me permission to die就是指让他们接受自己濒临死亡这个事实——既然当打之年就要面临死亡是件让亲朋好友“难以接受”的事实,所以作者就要想方设法让他们接受这个事实,所以二者并不矛盾;3)这个句子应该是个省略句,省略了类是be动词之类的谓语动词。只不过不是语法范畴的省略句,而是一种口语的简易表达方式。所以我怀疑这篇文章的风格应该属于类似国内博客日志类的口语体文章--以口语体的形式讲述某件事?一家之言,仅供参考;勤查英英,必有所获;
2023-11-09 23:28 回答问题
crucial 后面可以接to,也可以接for,虽然都可以用来表示及其重要的事情--在意思上没有显著的不同,但是侧重点还是有所差别的:“crucial to”所指的事情,往往是某个过程(process)或某个结果(result)必不可少或不可分割的部分。比如说Oxygen is crucial to life. --> 氧气是生命必不可少的部分。“crucial for”常用于说明某事对于其它目标的实现非常重要。比如说:Studying is crucial for passing the exam. ---> 要想通过考试(目标的实现),学习非常重要。在网友提供的句子中,寻求并接受建设性意见,对于一个人的成长(实现其它目标),非常重要,所以用to更佳一家之言,仅供参考;勤查英英,必有所获!
2023-11-05 20:58 回答问题
请问什么是“一条既定的小路”啊?这个你要回到文章中去理解,不宜孤立地理解:文章是谈的是在城市内的公园内,游客喜欢哪些与自然互动的活动,这首先就限定了场所---市内公园或仿生环境而非真正的荒郊野外。游客在公园是放松的,不是来探险的,所以并不喜欢漫无目的乱走,都喜欢在走在一条已经建好(established)的小路上漫步,享受着与自然的互动,网译(既定的小路)就是这个意思。而且文章也举例说明了什么是established trail--- 午休时沿着喷泉散步(walking along a fountain)--这个沿喷泉而建的小路就属于an established trail之一。如果/万一/假设文章看得似懂非懂,也可以凭常识理解(甚至答题)。印象中,任何城市里修建的公园,里面是不是都有多条依山傍水而建的小路?那些都属于established trails.现在应该明白了“既定小路”是什么意思了吧?当然,翻译成“既定”并不太好,但是用于理解应该是没有太大问题的。一家之言,仅供参考;勤查英英,必有所获!
2023-10-31 22:16 发表了文章
2023-10-29 18:41 回答问题
这是syntax(句法)中的术语。在syntax中,raising是指一种现象:动词在句子中出现的位置比根据其语意所预期的位置更高。而raising verb就是指出现在较高位置的动词,往往和后接的不定式补语创造出一种结构,使得较低位的主词(或受词)成为较高位的主词(或受词),简单说来,raising verb对应两类句型(句法特征):1. 都是不及物动词,但是不能单纯以名词片语为主语,而是要接不含主词的不定式补语:Bro. Fan seems to be a good man.seems为raising verb,出现在较高位置,使得Bro.Fan同时作为seem和a good man的主词;2. 可以it为主语,同时以that子句为补语:It seems that Bro. Fan is a good man.实际上,上述例句都是由下述例句的基层结构,经过所谓的主词提升(subject raising)--将充当t补语的主词提升到主句句首而产生。比如:?seems Bro. Fan to be a good man. --->Bro.Fan seems to be a good man.一家之言,仅供参考;勤查英英,必有所获!
2023-10-29 11:29 回答问题
英语可分为textbook English (quite rigid and very strict about usage)和 real English/everyday English(more flexible)。你的困惑也可以从这两方面来解答:Texbook Englishcompare A to B,用于比较二者的相似之处(similarities);compare A with B,用于比较二者的相似之处和(and)/或(or)不同之点(difference),多用于比较不同之点;国内有家知名刊物《咬文嚼字》,十数年如一日,坚持不懈地“咬住差错不放松”,如果你对于字词的使用偏向于《咬文嚼字》,比如你提到的所谓“比较”和“比喻”,那我们还可以进一步细分:1)当compare 用于及物动词时,compare A to B 和 compare A with B 二者为同义词,可以互换,为“与......相比”之意;而用于“比喻”(将......比作/比喻为)之意时,只用compare A to B,因为 compare A with B没有“比喻”之意;2)当compare用于不及物动词时,compare后面只能用with,不能用to。比如:China's performance compares favorably with that of other countries.(中国的表现比其它国家好)3)compare用于过去分词(形容词)形式,则 compared with和compared to互为同义词(值得注意的是,compared to 并无比喻之意,这要和上面提到的第一点区分开来),并由此派生出意思相同的 as compared to/with;Real English/Everyday English遗憾的是,native speakers通常并没有遵循上述规则,就好像我们毕业后,说话写字通常也很少再去参阅《新华字典》一样,native speakers通常将二者混用,他们使用时不太会考虑是要比较二者的相似之处,还是不同之点:在过去,用with比较普遍;而在现代用法(不是现代语法)中,用to则更为常见。原因不明,目前没人能说得清。只能说English is a living breathing language,字词句的用法实际会随时间的推移而有所变化,可惜国人学的时候,都忽略了这一点。所以,Textbook English 和 Everyday English本身无对错之分,偏向哪种,看学习的目的吧。就个人而言,因为受作家恩师的影响,遣词造句比较偏向传统,但是作为教师,我提倡自己的学生多学多用Everyday English. So, the choice is yours!一家之言,仅供参考;勤查英英,必有所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