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分词修饰哪个动词(无论是谓语动词还是非谓语动词),就以该动词的时间为参照时间。这才是正确的理解。通常语法书说现在分词作状语以谓语动词的时间为参照,是以分词修饰谓语动词为前提的。所以语法书也没有说错,只是说的不够全面而已。
回答于 2022-08-20 18:05
1 你觉得我引号内的那句话说的有问题吗?一点问题都没有。你给出的二个表语从句不是用that引导的,那是因为二个从句原本并不是一个陈述句。你的疑惑来自于你不清楚陈述句的定义。2 引导定语从句的关系限定词常见的有which和whose。
回答于 2022-08-20 16:27
close by为习语,意为位于很近的地方。其中close为副词,修饰by。by可以是副词,也可以是介词,如果by是介词,则后接名词,表示离...很近的意思。本句中close by中的by是副词,close by是一个副词短语作后置定语修饰名词an ancient mountain range。fairly为程度副词,修饰close by。牛津对close by的释义和例句如下:close...
回答于 2022-08-18 20:36
go doing something这种结构的使用是有限制的,牛津词典对这种用法的解释为:to leave a place or travel to a place in order to take part in an activity or a sport。即离开某个地方或去某个地方以便参加某项活动或体育运动。去睡觉并不是一项活动或体育运动,所以不适合使用go doing这种结构。
回答于 2022-08-18 14:47
led to需要后接名词性结构作宾语,语义逻辑决定了led to的宾语是窃贼被抓获这件事,因此需要动名词结构表示这件事。本句中the thief being caught就是动名词复合结构作led to的宾语,表示这个事件。如果直接用过去分词,过去分词不具备名词性,只能作thief的定语,语义就成了被抓住的窃贼,这和led to的语义(导致)是不相...
回答于 2022-08-18 14:42
你这个句子本身是错误的。通常名词词组作主语不可以外置,但是如果名词词组为the+名词+限制性定语从句时,这种名词词组则可以作外置主语。既然是名词词组作外置主语,连词that的使用就是错误。that后必须后接一个从句(主谓结构)。删去that,你的句子就是名词词组作为外置主语。剑桥语法把这种名词词组称为Extraposable NP...
回答于 2022-08-17 23:13
如你所说,其实B项也是正确的。例如牛津词典例句:She felt it her duty to tell the police.I feel it a great honour to be chosen.这是命题人的失误。
回答于 2022-08-17 2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