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引导原因状语并把它提前,我理解作者的目的是把宾语后置,以达到强调宾语的作用,并不是因为宾语长,而且这个宾语也不算长。后置也是一种表示强调的修辞方法。如果你把原因状语for contempt of Congress和for perjury 后置也不错,在此语境中根据语义逻辑也不会误解为目的状语,仅是文体差异而已。
回答于 2023-03-31 08:48
你这两个句子的差别就是example 后一个有逗号,一个没逗号。for example 一般用作插入语,后面显然要有个逗号为宜,所以第一句比较规范。后面的动名词结构,起补充说明作用。
回答于 2023-03-30 12:11
按照Garner's 现代惯用法词典的解释,based on 有两种好的用法和两种不好的用法,你的句子中的这种用法就属于不好的一种用法。请看该词典的解释:
回答于 2023-03-30 08:13
不是听起来像ts, 而是本身这个词有两种发音,其中一种是ts.ds不读[dz],因为后面有辅音t, 英语里没有dzt这种发音。如:words, 就读dz了。
回答于 2023-03-28 12:39
in their effect 的their 和them的指代是同一个,即specific inventions. 即很多具体的发明对现代文明有着影响。have been in their effect on/upon相当于have had an effect on...
回答于 2023-03-28 08:17
首先你对all的否定理解就不准确,I think all students are not right和I think not all students are right. 的意思是一样的,属于部分否定。所以I don’t think all students are right. 相当于I think not all students are right. 或I think all students are not right. 即我认为不是所有的学生都是对的。如果你想说每一...
回答于 2023-03-28 07:58
the next 300 years,因为有300是特指的一段时间,所以要用the. 和你理解的所谓时间基点没关系。the next 300 years. 特指这段时间,比如说,也许过了300年,如350年就不一定是这样了。你也可以这样记忆:next + 数字+名词。next 前要用the. 我的理解是,不论什么语境(文章题目除外),通常都是比较可靠的用法。
回答于 2023-03-23 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