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直接引语引用的是说话人当时说的原话,就好比你现在说话,该用什么时态就用什么时态。2 你按照时间顺序依次描述过去的动作,用一般过去时即可(间或需要用过去进行时)。如果你先描述周二的情况,然后倒叙插入一个周一的动作,这个周一的动作就需要用过去完成时。如果你在周二预测周三或周四会发生某事,你就需要过去将来...
回答于 2021-09-12 21:49
这种定语从句属于嵌入式定语从句,有的语法书把he was surprised to find out later这样的结构分析为插入语,这种分析是欠妥的。本网有很多关于嵌入式定语从句的讨论,你可搜索“嵌入式定语从句”,阅读有关问答,你就会理解这种结构的语法特征,以及了解为什么插入语的解释是欠妥的。这里就无须赘述了。
回答于 2021-09-12 21:31
what=the thing which. 我们假定the thing就是the satisfaction 或者the good mood. 把 in comfort 和 in quiet 理解为条件状语,即在舒适的环境中和在安静的环境中。这样,你获得的和牺牲的东西就是统一的,舒适感或者好心情。理解英语不要钻牛角尖,要设法理解作者说话的意图。
回答于 2021-09-12 21:21
你理解错了。这是enough to leave... and feel... 。feel 是和to leave并列的不定式,承前省略了to.
回答于 2021-09-12 20:54
你对这段文字的理解有误,把 I 改为 he 是没有任何道理的。你应该注意到第二句和第三句话的时态都是过去时,是我三年前对喜欢露营的人的看法。这段文字其实是告诉读者,我现在就是一个喜欢露营的人,每逢周末就去露营。要是三年前有人预测我以后会周末就去露营,我会觉得可笑的。实践证明,我当时对露营者的认识是错误的,...
回答于 2021-09-12 09:23
这个句子应该有二个逗号:This passage, and the broader portrayal of memory it helps to develop in the novel, demonstrates a prescient understanding on Woolf's part of our current conception of how human memory works.二个逗号之间为插入语,主语为单数名词 this passage. 所以谓语动词用单数形式。it 指代 th...
回答于 2021-09-11 23:44
这道题的关键不是的动作是否连贯的问题,而是母亲原来的位置和姿态的问题。如果原来母亲和父亲在桌子前面对面坐着,就该用reached across. 如果母亲原来站在桌子旁,就该用 sat beside. 如果母亲原来与桌子之间有一定的距离,就该用 walked to. 如果母亲原来在一个很大的桌子的对面,她就只能moved around the table, 这样...
回答于 2021-09-11 23:37
这应该是谈论中国的扶贫项目。政府在条件较好的地方盖住宅区,把贫困山区的人搬迁到新居。这些人是政府动员他们搬迁的,不是他们主动搬迁的。所以要用及物动词的被动语态表示这层意义。你用不及物动词,则暗示这些人自己主动搬迁,自己找更好的地方住。所以,句子不宜用不及物动词。英语句子结构和内容是有机的统一,形式反...
回答于 2021-09-11 23:24
这是 it is... that...强调句型,对句子的主语进行强调。it 指代 a potentially pleasant memory experience。
回答于 2021-09-11 22:55
不可以用一般过去时, 因为你表达的是到现在为止这段时间没有见到对方。另一个常用的表达为:Long time no see.
回答于 2021-09-11 2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