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英语语法模型对同一名称的语法术语有不同的定义或赋予不同的内涵。同位语是不是修饰语取决于我们采信何种语法模型,并进行具体分析。
在章振邦团队及其认同的Quirk等人的语法模型中,同位语是名词的后置修饰语。
但在Huddleston的语法模型中,同位语要做区分:作为名词词组内部附属成分的同位语是修饰语。例如 She sang in the opera 'Carmen'. ,其中的Carmen就是修饰语。但对于名词词组外部(有逗号分开的)的同位语,在Huddleston的语法模型中被称为补充性同位语,它不是修饰语,而是补充语的一种。
在你的例句My friend, Tom, is a student中,Tom被逗号隔开,所以在Huddleston的语法模型中它是补充性同位语,也就是补充语,而非修饰语。
但从语义上讲,Tom是限制性同位语。因为我们不能假设你只有一个朋友,Tom对中心词friend显然具有限制作用,用于回答Which friend? 所以我对你的这个句子的可靠性有一定程度的怀疑,我觉得应该写成My friend Tom is a student。因为通常情况下限制性同位语不能被逗号隔开。例如,My friend, Jewel, needs a ride这个句子就被English Grammar and Usage界定为错句。 个人的感觉是,在特殊情况下用逗号或许也有可能。比如聊天时(口语),在my friend后不自觉地有了停顿,然后觉得有必要补充这位友人的名字,那么记录下来就可能出现了逗号。但我本人在阅读中尚未见到过这种用法。
建议不必把问题搞得太复杂,Huddleston的语法模型包含很多与传统语法不同的概念和术语,其中的很多观点有新意也有道理,但也可能给一般读者造成思想混乱。相比较而言,Quirk和章振邦的语法模型比较接近传统。所以把各种同位语都纳入修饰语也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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