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者应该看作定语修饰关系比较合理。前者看成同位语没问题。其实没必要研究那么细致,我相信你完全明白它的意思。我看把£75,000 称之为说明语最科学,解释ransom的。当然语法体系不一定有人这么说,是因为我们不是语法学家,没人认可。你如果是学英语自己用,不是传道授业,自己明白会用即可。如果你写论文,你发明个新词"说明语”,你只要能自圆其说,就是一个成就!至少在西方大学是这样的。亚洲一个国家的文化传统也许不鼓励挑战权威,甚至认为大逆不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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