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句子有尾重的原则,即结构复杂、信息含量大的结构应放在句末。因此,英语中不喜欢主语很长而谓语很短的句子。当主语从句、不定式短语或动名词短语作主语时,而谓语是系表结构(即谓语部分很短),就需要采用形式主语it,然后将真正作主语的主语从句、不定式或动名词放在句末,以避免头重脚轻(主语长谓语短)。理论上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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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问的问题很凌乱,没有头绪。这可能就是从句没有掌握好的原因吧。首先将从句分为三大类:名词性从句(主、宾、表、同位),定语从句和状语从句。然后再熟悉引导各种从句的关联词有哪些。注意我用的是关联词这个术语,而不是连词。连词是十大词类之一,不作句子成分,只有连接功能。而关联词指所有引导各种从属句的词或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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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towering structure swayed as a hundred glass spheres burst apart, pearly-white figures unfurled into the air and floated there, their voices echoing from who knew what long-dead past amid the torrent of crashing glass and splintered wood now raining down upon the floor. 刘老师的翻译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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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语法对副词的分类比较粗糙,没有细分出强调副词。现代语法如夸克的《英语语法大全》下加状语中的谓体下加状语中有一种对话语的真实性起强调作用的状语,称为强调语(emphasizers)。强调语通常由副词表示,这类副词就是强调副词。(少数介词短语也可以作强调语)。动词的强调语可分为二类:第一类仅强调所言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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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你以下两个例句所示,定语从句既可以是修饰名词A的,也有可能是修饰名词B的。有时可以根据谓语的数做出判断,有时则只能根据逻辑进行判断。如下面的第二句可以改变一下。Do you remember one afternoon ten yearsago when I came to your house 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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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经营者协会。专有名词就不要去追究为什么用复数。外国人就是这么起名的。北京外国语大学:Beijing Foreign Studies University。追究这个意义不大。不如把时间用在掌握各种从句结构和非谓语动词方面。那才是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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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my case在本句意为“就我的情况而言”,只和too early有关,因此,这个评注性状语插入or和too early之间,并用逗号隔开,就不再解释too late, 而只对too early的说法做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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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can’t drink it hot.形容词可以作状语,表示主语做某事时主语或宾语所处的状态或具有的特征。夸克《英语语法大全》据此将形容词作状语分为与主语有关的状语和与宾语有关的状语。He died young.= He died when he was young. 与主语有关的状语。I can't drink it hot.= I can't drink it when it is hot. 与宾语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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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 TV show is also not interesting.在这句中,also处于中位状语位置,即主语之后,实意动词之前。如果谓语含有操作词,通常操作词必须弱读,则中位状语必须位于操作词之后。如果操作词和not构成缩合式,则缩合式的操作词是必须重读的,这时,中位状语就位于操作词之前。例如:I also don't like it.My TV show also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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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如果不是英语老师,不需要给别人解释,就不必追究某个状语是什么状语,知道是状语修饰谓语就行了。在很大程度上,状语的分类是通过逻辑分析。你想想,谓语动词是know,一个人仰面躺着,这是“知道”的方式吗?太阳照在脸上是“知道”的方式吗?当一个状语你说不出是什么状语的时候,就叫它伴随状语,即谓语动作发生或状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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