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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彭老师 - 英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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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天前 回答问题

很显然 Michael Swan 的观点是对的。虽然Swan 说Not who of us...,但他的前提是who of...的用法在现代英语中not normally。也是就是《新编高级英语语法》以及某些英语母语者提到了who of的具体实例都属于not normally的用法。至于这样的用法是否可以接受,那就看用于什么场合了。如果用于肯定估计大概率“不可以接受”;至于日常生活使用,别人肯定也不会误解。

4天前 回答问题

当定冠词用于书名、期刊名、建筑物名、剧本名、歌剧名、雕像名、绘画名、电影名、地名、国家名、公司名、机构名、事件名、家族名等专有名词的最前面时,原则上应大写首字母(有些场合也会全部字母大写),尤其当它用于句首时(必须大写)。如:The Daily Mirror broke the story on Christmas Eve.《每日镜报》在圣诞节前夕首次刊登了这篇报道。(摘自《麦克米伦高级英语词典》)如果不是位于句首,the也可以不大写首字母。如:the Daily Mirror’s Scottish stablemate, the Daily Record 《每日镜报》的苏格兰姊妹报,《每日纪事报》(摘自《朗文高级英语词典》)My search began after reading a piece in the Daily Mirror. 我是在读了《每日赁报》一篇文章之后开始我的搜寻的。(摘自《麦克米伦高级英语词典》)但是,即使在句子中间(不在句首)大写the的首字母也是可能的。如:They put an advertisement in The Morning News, offering a high salary for the right person. 他们在《晨报》上刊登了一则启事,出高薪寻找合适的人选。(摘自《朗文高级英语词典》)She works as a sportswriter for the town’s major daily newspaper, The Arizona Daily Star. 她是镇上主要日报——《亚利桑那每日星报》的体育记看。(摘自《朗文英语写作词典》)In an editorial, The New York Times suggests the victory could turn nasty. 在一篇社论中,《纽约时报》认为该胜利会转成恶梦。(摘自《柯林斯英语词典》)

4天前 回答问题

一、根据所查到的例句和张克礼《新英语语法》的相关说明,下面两句都对,意思也差不多,不同的只是结构(有for时用there to be;没有for时用there being):1. There being a swimming pool in our school is what we expect.2. For there to be a swimming pool in our school is what we expect.二、用作主语补语(表语)时,根据张克礼《新英语语法》的相关说明,只能用for there to be:误:What we expect is there being a swimming pool in our school.正:What we expect is for there to be a swimming pool in our school.附张克礼《新英语语法》的相关截图:

6天前 回答问题

同意黎老师的解答。网友要找语法书的依据。我提供一处,来自张克礼的《新英语语法》,供参考:

6天前 回答问题

句子没有错,当然可以这样用,正如人名前面可以使用冠词一样的道理。比较:Do you know a William Rosenman? 你认识一个叫威廉·罗森曼的人吗?Do we know a Tim Smith? 咱们认识一个叫蒂姆·史密斯的人吗?I know a Joan Collins, but she isn’t the Joan Collins. 我认识一个琼·柯林斯,但她不是那个名人琼·柯林斯。

2024-09-01 19:40 回答问题

章振邦老师的观点肯定是有依据的,正如胡老师引用《美国传统词典》的观点,只是可能这种用法有些过时了。我补充一个例证,来自Merriam Webster’s Dictionary of English Usage:值得注意的是,章振邦老师的例句与韦氏的这个例句高度相似,只是改了一下主语。

2024-08-29 10:42 回答问题

我觉得这里应该用 during,而不宜用 in。因为这里的 stay 是表示一个过程。这样的情况好一般是不用 in 的。又如下面句子中的 during 也不宜改成 in:I met her during my short stay at the hospital. 我在医院短暂逗留期间见到了她。An experienced Indian guide is provided during your stay. 在你逗留期间给你配备一位经验丰富的印第安向导。

2024-08-27 22:44 回答问题

Get lost will you!Just lay off will you!上面的两句说法都是对的。你在 will you 前面加个逗号就比较好理解了:Get lost, will you! 你给我滚开,行不行!Just lay off, will you! 别来烦我,行不行!

2024-08-27 22:25 回答问题

权威报刊或媒体上的说法,不管是来自《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泰晤士报》《华尔街日报》《时代周刊》《经济学人》哪一种,如果它与权威的语法著作或词典(如夸克语法、朗文语法、牛津语法、剑桥语法、牛津词典、朗文词典等)的说法相矛盾,想都不用想,肯定是以语法著作或词典为标准,判定权威报刊或媒体上的用法为错误!有人可能会说,权威报刊或媒体的文章都是受过良好教育的文化人写的,应该不会出错;但你要明白,所谓的“受过良好教育”,并不一定受的是“语文”(或“语言”)教育,比如一些(当然不是“所有”)理工科背景的“文化人”,你能保证他们写的东西一定不会出语法错误和用词错误吗?其实,就算你是学“语文”(或“语言”)的,你也未必能确保你写的东西不出错。同样的道理,《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泰晤士报》《华尔街日报》《时代周刊》《经济学人》等媒体上出现语言类错误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完全正常的!当然,你可能会问:难道权威语法或词典就不会出错吗?也可能会出错,但主要是指排版错误或编校错误,当然,偶尔也可能出现语言类错误。但如果一本权威语法或词典认为某个用法不能那样用,那这个用法基本就可以断定是错误的(它至少代表“一家之言”)。如果两本不同的语法著作或词典的用法出现冲突——比如A词典说“可以这样用”,而B词典说“不可以这样用”,这才叫“有争议的用法”。而绝不是,某个媒体的用法不符合某本词典或某语法的用法,说成是有争议的用法。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如果我们国家的某个权威的“日报”(比如《××日报》)中某个词语的使用不符合《现代汉语词典》的用法,你能把它归结成“这是有争议的用法”吗?同样的道理,如果《泰晤士报》的某个用法不符合《牛津词典》的用法,你能把它归结成“这是有争议的用法”吗?同时,我们应该注意到,英语与汉语在语言的规范性方面有所不同:汉语语法基本上是“规定性的”,而英语语法区分“规定性”与“描述性”,但尽管是“描述性”语法,除了semantically or pragmatically anomalous, grammatical in some dialect(s) only, of questionable grammaticality这类“描述性”标签外,也有诸如 ungrammatical, non-standard之类的“规定性”标签。最后再多说一句吧:报刊或媒体(包括所谓的“权威报刊或媒体”)中的文字属于语言的应用层面,而语法著作或词典(包括所谓的“权威语法或词典”)属于语言的规范层面。不仅仅是英语和汉语,任何一种语言都一样,如果其报刊或媒体中的语言与其语法或词典中的规范相冲突,肯定是以语法著作或词典的说法为准,而不是反过来。

2024-08-26 20:58 回答问题

编一本词汇书不难,现在电子词典很多,而且都牛津、朗文这类权威的词典,那上面词义和例句都有,敲敲键盘,copy一下,很快就可以弄出一本词典或词汇书。但陈主编的这本“词汇书”显然不属于这一类书,看看上面提到的五个特点,就知道编辑团队肯定付出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做得特别用心和精细,所以也特别实用,特别有针对性。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下,能舍得这样花心思来做一本词汇,确实让人敬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