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夸克的《英语语法大全》中看到12种词的类别,它是不是就是传统语法中10种词性?
1.如果是的话,动词为什么要分为全义动词,基本动词,情态动词。为何不全看作动词,就像可数名词和不可数名词都看作名词一样。
2.not为什么不看作副词作谓语动词词组的修饰语,而是看作否定小品词,这样定义有什么好处,难道定义为“否定小品词”就更能体现出not与谓语动词词组的紧密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