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给关系分句再分类

老师,您好!

章振邦教授的《新编高级英语语法第二版》关系分句这一章,它的分类标准很混乱,我想给关系分句重新分类。


它有两个分类标准

1.将关系分句分为:形容词性关系分句,连续性关系分句,名词性关系分句和缩略关系分句四种。

2.将关系分句分为:限制关系分句,非限制关系分句。

这样的分类标准在我看来问题重重。

问题1.p823页“连续性关系分句相当于一种并列分句”与p830“非限制关系分句就其意义来说有时相当于一个并列分句”。

这不就是在说非限制关系分句有时相当于连续性关系分句吗?这两个分类标准居然是杂糅在一起的。

问题2.关于缩略关系分句,这就是无动词分句和非限定分句的内容,固然一部分的介词词组,形容词词组,和非限定动词词组可以看作与形容词性关系分句有转换关系,但怎么能将这些全部定义为缩略关系分句呢?

问题3.p823“形容词性关系分句在特定的语句中还可以起状语分句的作用”,我很难接受形容词去作状语。

我斗胆提出一种关系分句的简洁的分类方式,

关系分句分为名词性关系分句,形容词性关系分句(传统语法的限制定语从句),副词性关系分句,连续性关系分句(无词性的并列分句)。

抛弃限制和非限制的说法。

关于逗号:名词性,形容词性和副词性关系分句可以加也可以不加逗号,连续性关系分句必须加逗号。

这样一来,我遇到的所有的关系分句都可以通过词性来判断它作什么关系分句。

我只需要判断它是否是关系分句(与前面先行词有指代关系),再判断它这个分句是什么词性,就可以判断它是什么关系分句。

虽然我摒弃了限制和非限制的说法,但其实传统语法中的非限制性定语从句被我定义成了副词性关系分句或者是连续性关系分句。

不知道我这样的方法是否可行,肯请求各位老师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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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个回答

alex119   - 工程师
擅长:英语

简单说一下。你的迷惑很正常,见到了树木,没有见到森林。我把历史演化背景捋一捋,就很好理解。形容词性关系分句,连续性关系分句,名词性关系分句和缩略关系分句这四种其实是在Quirk(1985年的代表作问世)前很多学者的称谓,比如Wood博士在世(上世纪60年代)的时候,他把Quirk定义的非限制性定语从句就称为连续性关系分句,这个称谓历史上是存在的,只是当代已经很少有人提起,章可能想着"多而全",所以就一股脑全上,又没有交代背景,不只是你,我以前看的时候也晕。到了Quirk,他的分类是限制关系分句和非限制关系分句,这在当时是一种进步。注意这只是大类且是从功能上分,语言学者讲究严谨和高度的概括性,于是就这样诞生了。可惜后面还是出了纰漏,Huddleston在剑桥语法1064页提出了反对:

Contrasts like these provide the basis for the tradi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relative clauses as ‘restrictive’ ([16]) and ‘non-restrictive’ ([17]). We prefer to distinguish the two classes as integrated vs supplementary because there are many places where the contrast is not a matter of whether or not the relative clause expresses a distinguishing property.

他举了一个例子:

The father who had planned my life to the point of my unsought arrival in Brighton took it for granted that in the last three weeks of his legal guardianship I would still act as he directed.

很明显这里的who关系分句不是限制性的,因为就一个父亲,不是两个父亲中的一个,且这个不是非限制性的,不是省略了逗号的原因。限制性就在这不好解释了。Huddleston于是用了integrated和supplementary的术语来重新定义关系分句,把这个漏洞补上了。我再举一个例子:

She told me some sob story about not having enough money to go and see her father who was ill.(剑桥高阶第4版sob story词条下)

这里用了形容词性物主代词her,那又如何?还是只有一位父亲,不是限制性,也不是非限制性,这就是integrated的关系分句。有人说,在who前加个逗号,变成非限制性,意思也ok。对,可以这么搞,但与原句意思有细微差异,这里不加逗号,使得 father who was ill 在语义上形成了一个整体。在sob story的语境下,“父亲生病”是一个完整的、不可分割的理由。如果有逗号,就是补充说明父亲病了,这在语用表达上力度差了不少。


说到这,应该看出来了,语言学者的严谨程度可见一斑。至于你说的分类,我觉得无伤大雅,尤其是教学语法也许很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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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梦霖   提出于 2026-01-21 23:11